证券日报网讯 9月18日晚间,福立旺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9.37元/股)。若未来连续20个交易日内仍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满足“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条件的,将触发“福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福立转债”。公司将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福立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福立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阅读:
港交所迎第二单18C递表企业 AI制药独角兽晶泰科技三年半亏近14亿
存款继承有新规!5万元以下免公证,快捷提取范围扩大至黄金积存、国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