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幸福蓝海(300528)01月2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贵司从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外商禁止投资的业务,但是贵司向上穿透的股权结构中存在外资(比如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那么是否违反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否会导致相关的投资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幸福蓝海董秘:您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规定可以参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谢谢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阅读:
债市公告精选(11月23日)|正商实业1000万美元票据利息逾期未付;惠誉下调万达商业和万达香港长期外币发行人评级至“C”
港交所迎第二单18C递表企业 AI制药独角兽晶泰科技三年半亏近14亿
上海金融创新奖出炉:外汇交易中心“债券南向通交易服务”获特等奖
进一步探索盘活存量资产路径!国寿资产赵晖:首批申报两单ABS有三重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