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支持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收购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 2026-09-08 | 分类: 对话企业家 | 查看: 71514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支持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收购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办用房用于经营性物业的安置。加大商办物业去库存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存量商办物业合规转换为医疗、教育、养老、酒店、康养、保障性住房等用途。继续使用专项债券收回符合条件的低效存量土地。 其它推荐 暂无相关文章 关键词: 上一篇:北方降雨区域有所南移 华北黄淮多地气温将创新低 下一篇:科创板股融资融券余额每日变动(7月29日)